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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商注册登记,助您企业合法运营稳健前行

社保和公积金开户:通过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等相关平台开通社保和公积金账户。

地址证明材料要求:

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社区、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

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

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

实行集群注册、商务秘书公司、专业机构托管登记的,提交双方签订的托管协议和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特殊字词使用规定

冠以特定字词:企业名称冠以 “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 等字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审核,并报批准。企业名称中间含有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 等字词的,该字词应当是行业限定语。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投资者字号的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名称中可以含有 “(中国)” 字样。

其他要求

避免重复: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名称保留:企业登记机关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为 2 个月。设立企业依法应当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保留期为 1 年。

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8208502623